
總工辦通知 [2016]07號
各部室:
為提高各監理部安全生產管理意識,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根據公司目前在監工程實際情況及總工辦年度工作安排,擬定5月份進行懸挑腳手架及基坑施工項目的專項檢查。
要求各相關監理部針對以下內容及時做好自查及相關資料的補充、完善工作。
一、懸挑腳手架專項:
1、懸挑腳手架施工方案:方案中應體現材料選擇、驗收;方案選擇及桿件力學計算;搭設過程中驗收內容、次數;構造做法;層間防護;架體拆除內容;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及質量保證體系、專項(巡視)檢查制度等相關內容。
2、懸挑腳手架搭設驗收及拆除:應根據《腳手架搭設方案》及《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中關于架體驗收、拆除及安全技術交底等方面要求做好書面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3、專項(巡視)檢查制度:懸挑腳手架使用狀態的檢查應納為每周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
4、現場實體檢查及存在隱患整改督促措施。
二、基坑施工專項:
1、基坑施工專項方案:深基坑施工必須有針對性、能指導施工的施工方案,并按有關程序進行審批;危險性較大的基坑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安全、質量等專業部門進行審核,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基坑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進行專家論證。安全及質量保證體系等。
2、臨邊防護:基坑施工深度超過2m 的必須有符合防護要求的臨邊防護措施。
3、基坑支護:坑槽開挖應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邊坡;基坑支護的施工應符合支護設計方案的要求;應有針對性支護設施產生變形的防治預案,并及時采取措施;應嚴格按支護設計及方案要求進行土方開挖。
4、基坑降排水:深基坑邊界周圍地面必須設置排水溝;深基坑降水施工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筑及管線沉降的措施。
5 坑邊堆載距槽邊最小距離必須滿足設計規定,禁止基坑邊堆置棄土,施工機械施工行走路線必須按方案執行。
6、基坑工程監測:開挖深度大于5m 應由建設單位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實施監測。
三、監理資料方面:
1、檢查監理規劃中對專項方案的內容要求;
2、檢查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審批工作;
3、檢查監理部方案控制重點向相關監理人員交底情況;
4、檢查方案落實情況記錄
4.1檢查懸挑腳手架搭設完成后的報驗驗收記錄;
4.2檢查基坑支護方案內容落實情況(支護開工后坑頂完成方案要求情況);
4.3檢查方案實施過程中的檢查情況,檢查頻次、檢查內容全面性,檢查出問題的整改記錄。
4.4基坑支護完成后,按分項驗收記錄;
4.5 其他檢查。
5、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嚴格按要求落實好現場安全例行檢查、巡視檢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的審查工作。
6、本次檢查,采取實體抽查,監理資料全檢的方式。
總工辦
2016年05月13日